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,持续优化营商环境,根据中央、省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“四类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,市财政局联合市公安局、市市场监管局从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,按要求分阶段、分步骤开展专项整治工作,取得阶段性成效。
一是强化组织领导、建立部门协同机制。市财政局召集市公安局、市场监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,定期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部署会议,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职责,建立衡阳市政府采购领域“四类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联合机制,三部门联合印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,进行工作部署。
二是分阶段、分步骤开展专项整治行动。市财政局牵头,分阶段依次完成项目抽选、项目自查、书面审查、现场检查、处理处罚等工作环节。在项目检查过程中,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通过与本级公安局经侦支队、市场监管局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科对接,以及对采购人、代理公司、供应商开展调查等方式,对项目问题情况做进一步复审。
三是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检查发现问题。全市各级财政局就查处的“四类”违法违规问题,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、财政部《专项检查处理处罚口径》等,进行了严肃处理处罚,对采购当事人规范采购行为、优化营商环境起到震慑作用。
下一步,市财政局将在财政部、省财政厅的统筹指导下,抓好国办政府采购领域三年行动方案落实,持续开展“四类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,曝光典型案例,形成有效震慑。